最近在看林达关于美国法治与民主进程、历史的一系列书,里面讲述的许多历史事件让人收获颇丰。但是让我经常感到不舒服的是,在描写许多事件或者人物遇到一些瑕疵的时候(但是作者可能认为是完美的),总是尝试从一个顺手的角度,比如法律或者人性,去为他们的不完美做一个合理的解释,以显示他们仍旧是最好的。
完全没有必要,读者自有能力去分辨是非,有些东西就是错的,不需要你证明这个错误是正确的合理的。这种行为让我反感的原因可能是我已经受够了从小到大被灌输的一些完美的概念。
今天读到最后一本,第一篇里就又遇到了这种“老套的情节”。南北战争,联邦政府做手脚“合法”地将属于南军首领的阿灵顿收入囊中。但是此处林达加了一段——
尽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是看到美国的法律文化在起着一定作用,换个地方,只需一纸通令,作敌产没收即可,哪里还需要费这些周折。
我实在有点恶心,忍不住中断阅读来 blog 里记录一下。这无疑是一件肮脏的交易,是耻辱,有些人就是能从屎里发现金子。如同现今国内政府部门招标,自己注册一个公司去中标,同时还要请一个“第三方”公司代理招标以起到“监督”作用,你批判之余,难道还要赞美一下这符合流程吗?
是不是我思维能力太差,看到很多历史的时候,我只能惊叹,却没有足够的脑力去想明白它的对错。